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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1-06-03 文章来源: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精神, 参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评审,共有76位同志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7天(2021年6月3日—6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江西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反映。公示结束,确无异议后,方可报教育厅备案,予以认定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监察室0791-86765312

省教育厅师资处0791-86765182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人事处0791-83652400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1年6月3日





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