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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收费标准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24 文章来源: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的相关要求,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学费标准在已印发《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新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执行。

现根据要求将2021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分专业统招本专科学费标准在学校首页的公告栏内进行公示(见附件1),住宿费、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公示所列收费标准方面包括:

1.师资情况:对标《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的八项要求的通知》(赣教高字〔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努力推进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办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大学,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2、人才培养教学计划: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颁布的《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见附件3)。

3、住宿费、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85850663@qq.com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院0791-83653777,教育厅监管服务电话0791-86765102

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4日开始至2021年秋季新生报到结束后。



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