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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院学字〔2022〕4号

各教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才,进一步形成优良学风校风,现将我校评选表彰2022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教学院按本单位2022届实际毕业学生总人数的6%进行推选。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

评选工作要在各教学院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评优为契机,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感恩教育。

   (二)严格掌握评优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十分重要,各教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层层推荐。评选过程要广泛听取辅导员及广大学生意见,切实评选、推荐出真正的优秀毕业生,报至校学工处。

   (三)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手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2.遵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遵循“三元育人”理念,健全人格以德修身文明守纪公约》,遵守《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住宿与宿舍管理的暂行办法》,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卫生考核要达标,不得在外居住。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其他各项活动,热爱公益劳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要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崇尚真善美的行为习惯,要做到“文明守纪“文明卫生”。要有自我激励、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的基本要求。

   5.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6.在校期间品德优秀,无违纪行为。

   7.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的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及社会实践成绩合格。

   8.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

9.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10.在大学生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各教学院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各教学院学工科负责人须填写《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对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由学工处按评优标准进行审核,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放入毕业生档案。

(五)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院于20225月10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及辅助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汇总表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上要有各部门审核情况并加盖公章报至学工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400481486@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24月13



编辑:邓东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