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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万宇晨等五名同学做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0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六)项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应科院教字(2020) 32 号)第四十条第(八)项,经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对万宇晨、彭祖斌、杜飞扬、林宝珍、古嘉伟同学做退学处理。

万宇晨,男,2023年9月考入我校软件工程专业,于2023年9月4日提出退学申请,回家复读;

林宝珍,女,2023年9月考入我校软件技术专业,于2023年9月4日提出退学申请,回家复读;

古嘉伟,男,2023年9月考入我校软件技术专业,于2023年9月4日提出退学申请,回家复读:

杜飞扬,男,2023年9月考入我校区块链工程专业,于2023年9月4日提出退学申请,回家复读;

彭祖斌,男,2023年9月考入我校软件技术专业,于2023年9月4日提出退学申请,回家复读。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9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9月9日前到软件与区块链学院学工科(三达楼212室)反映,联系电话: 13869562933, 逾期不子受理。公示期结束直接按退学处理。

软件与区块链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