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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修订)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应科院新冠防控字〔2022〕10


校属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发生、流行,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从快从速打赢学校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把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不断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应急处置。校园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立即上报相关信息,快速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的蔓延及扩散。

(二)及时发现,注重预防。严格落实校门口出入登记制度,做好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省外来校人员核酸检测检查等工作;认真开展师生健康打卡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注重疫情防控的信息收集和全面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谎报和迟报。

(三)联防联控,有效救治。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学校要迅速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联系,启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落实“早治疗”、“早隔离”措施。

(四)分级负责,压实责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遵循“谁申请,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三、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黄玉林、彭迪云

执行组长:黄士安

常务副组长:邓海平、张敏、刘春斌

副组长:干甜、刘光华、李建萍、胥懋云、房小珍、王立、李新发

成员:校长助理董办、党综办、校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后勤处(校医院)、资产与园林处等单位主要领导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1. 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立华、黄继磊,副主任:陶友弟、李好,秘书:李劲。

    负责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的及时传达;

    负责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与协调;

    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统一上报;

    负责全校值班管理、会议组织和疫情防控的车辆调度等工作。

    2.督察组。组长:江星,副组长:黄广斌

    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舆情管控组。组长:何文学,副组长:凌勇。

    负责校园疫情防控氛围布置;

    负责对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

    负责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分析研判网络舆情并进行引导管控;

    负责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4.保卫联络组。组长:陶友弟,副组长:李志家。

    负责与属地政府联络;

    负责校门管理与进入校园人员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

    负责外地返昌人员健康管理与隔离观察管理;

    负责对学内实行区域划分,对封控区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负责门岗安全,确保封控期校内人员不流动,疫情不扩散;

    负责校园巡查,加强对物资进校、外卖、快递等消杀和进校安全管理。

    5.师生管理组。教工组长:张作霖,副组长:唐德华;学工组长:黎晓明,副组长:张荆、陆玮。

    负责落实“三级包保”和“五级联包”管理制度(“三级包保”即学校班子成员包学院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包楼栋、辅导员包楼层;“五级联包”即学校班子成员、学院或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宿管管理员、学生骨干或志愿者联防责任)

    负责管理师生日常请销假;

    负责师生核酸检测的组织工作

    6.心理疏导组。组长:黎晓明、张作霖、张荆,副组长:陆玮、唐德华、王姣姣。

    负责教育引导师生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负责对师生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

    负责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心理辅导,疏缓师生紧张情绪

    7.物资保障组。组长:曾昌盛,副组长:周兰。

    负责学校防控物资储备,做好物资出入库记录;

    负责学校防控物资的供应工作。

    8.医疗保障组。组长:李立华,副组长:万辉、李劲。

    负责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

    负责隔离人员健康监测;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设立隔离室,落实体温异常师生防控和隔离;

    负责及时将体温异常、咳嗽、身体乏力病人送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

    负责核酸采样及送检协调沟通工作。

    9.教学保障组。组长:董春燕,副组长:蒋德勇。

    负责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方案;

    负责疫情期间的网上教学工作。

    10.后勤保障消杀组。组长:李立华,副组长:缪银根、李劲。

    负责统筹做好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各类车辆的使用,确保生活物资的运送

    负责校园环境及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音乐厅、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博物馆、体育馆、实验实训室、公共卫生间、校内快递点、办公楼等校内重点场所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热处置流程 (蓝色预警四级响应)

    1.发热报告。师生每日自测体温早晨(6:00-8:00)、中午(12:00-14:00)、晚上(18:00-20:00)各一次,如自测体温发现有身体发热(体温高于37.3)应立即拨打校医务室值班电话,告知自己身体发热情况和身处位置(楼栋、楼层与房间门牌号);与此同时,学生报告辅导员,教工报人事处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得私自处理。同时,学生宿舍/办公室其他人员不得离开,直至解除预警。

    2.发热治疗。校医务室值班医生得到师生身体发热报告后,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现场观察了解掌握的情况作出判断,采取将师生带往校医务室留观或直接安排专车送发热门诊医院检查诊治措施

    校医务室值班电话:0791-83659898     万13517002200

     (二)密接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处置流程(黄色预警三级响应)

    1. 一旦被确认为新冠肺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师生管理组(教工负责人:张作霖)报告,教工负责人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劲)报告;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师生管理组(学工负责人:黎晓明)报告,学工负责人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劲)报告;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应立即通过所属单位负责人报告后勤处(负责人:李劲)或基建工程处(负责人:曾军),负责人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立华)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立华)要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邓海平)报告,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好)及时报告江西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负责人:陶友弟)。如拒不报告或隐瞒实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如造成后果,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学生由师生管理组(学工负责人:黎晓明)负责、教职工由师生管理组(教工负责人:张作霖)负责、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由后勤处(负责人:李立华)、基建工程处(负责人:曾军)负责;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所属单位、保卫联络组(负责人:陶友弟)、医疗保障组(负责人:万辉)协助,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  

    4.出现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后,师生管理组(教工负责人:张作霖,学工负责人:黎晓明)、保卫联络组(负责人:陶友弟)后勤保障消杀组(负责人:李)负责协助,并由保卫联络组(负责人:陶友弟)及时封闭病例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寝室、教室、食堂等);视情况对学校进行全面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陶友弟)配合属地政府对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迅速送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行隔离。

    5.在医疗保障组(负责人:万辉)指导下,由后勤保障消杀组(负责人:李劲)负责对密切接触区域或场所进行环境消杀。

    (三)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流程(橙色预警二级响应)

1.对于核酸检测结果认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学校接到消息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好)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生患者由师生管理组(学工负责人:黎晓明)负责,教职工患者由师生管理组(教工负责人:张作霖)负责,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筛查流调,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根据疫情发展的情况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密人员)进行筛查流调。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示,医疗保障组(负责人:万辉)、保卫联络组(负责人:陶友弟)联系属地政府立即安排专车送密切接触者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根据要求由医疗保障组(负责人:万辉)协助防疫部门对重点场所进行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后勤保障消杀组(负责人:李劲)负责并对其宿舍、教室以及到过的其他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4.根据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在学校的居住点、活动范围、接触人员情况等启动封楼或封校。

5.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启动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四)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处置流程(红色预警一级响应)

1.校园封控

由保卫联络组(负责人:陶友弟)立即向属地政府报告, 在辖区属地政府指导下,迅速对校园进行封控管理, 将病例安置到临时隔离场所,防止疫情蔓延外溢。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好)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舆情管控组(负责人:何文学)跟随做报告及舆情管控。

2.人员排查

由师生管理组(教工负责人:张作霖,学工负责人:黎晓明)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进行密接和次密接等重点人员排查。

3.隔离转运

在属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立即安排专用车辆,将病例和密接者闭环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由保卫联络组(负责人:陶友弟)、医疗保障组(负责人:万辉)、师生管理组(教工负责人:张作霖,学工负责人:黎晓明)负责对接配合政府部门转运工作。

4.全员核酸

配合疾控部门对全校师生员工立即开展抗原+核酸检测,进行快速筛查,锁定风险人员。由医疗保障组(负责人:万辉)、师生管理组(教工负责人:张作霖,学工负责人:黎晓明)、心理疏导组(负责人:黎晓明)、物资保障组(负责人:曾昌盛)、后勤保障消杀组(负责人:李劲)、基建工程处(负责人:曾军)对接配合。

5.环境消杀

在相关人员转运出校后,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对环境和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同时,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在医疗保障组(负责人:万辉)指导下,由后勤保障消杀组(负责人:李劲)负责全面消杀。

6.服务保障

学校要实行静态管理,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健康监测、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及时安排线上教学。由教学保障组(负责人:董春燕)、心理疏导组(负责人:黎晓明)、物资保障组(负责人:曾昌盛)、后勤保障消杀组(负责人:李劲)全面负责。

(五)对隔离师生员工的管理

学校要认真做好对隔离师生员工的关心关爱。在隔离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与被隔离师生员工的联系,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帮忙他们解决学习、工作或生活上的困难。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后,返校时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并对其提供必要的康复期指导与心理疏导。

五、宣传与信息发布

(一)发生疫情后,学校应根据疫情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第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江西省教育厅(负责人:李好)和属地政府(负责人:陶友弟)。绝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报。

(二)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也不得擅自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疫情信息由政府部门按照规定发布。舆情管控组(负责人:何文学)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心理疏导组(负责人:黎晓明)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教育管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并加强对集中隔离人员的关心关注。

(三)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好)负责每日定时向江西省教育厅报告。

六、工作善后和校园秩序恢复

(一)及时整改

根据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举措,建立限时整改工作台账,严防疫情复发。

(二)恢复秩序

在经过彻底消杀确保相关场所安全的前提下,经科学研判,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及时发布公告,重启因疫情暂停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因疫情隔离或患病的师生,须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无传染性后方可返校返岗。

(三)调查问责

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发生、流行.督察组(负责人:江星)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立华)对事件进行调查,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解除应急状态

疫情应急处置结束,学校被判定为低风险地区后,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地同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425

 

编辑:崔新禹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