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院教字/
本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文公开 > 应科院教字 > 正文

关于给予李彩红等21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2-12-05 文章来源:学籍学位科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应科院教字〔2020〕32号)第五章试读与退学第四十条第八点: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给予退学。

由二级学院审核上报、学工处审查,提交教务处复核后,经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李彩红等21名同学退学处理。

由于学生无法联系或者不愿返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现予以公示,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2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791-83659829

附件: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退学公示名单(第15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1人)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2年12月15日

编辑:肖大鹏
审核:黄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