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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照《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校园禁烟控烟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校园禁烟控烟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04 文章来源:城市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按照《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校园禁烟控烟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校园禁烟控烟准备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文明道德水准,不断改善校园育人环境,学校今年5月30日印发了《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禁烟控烟管理的实施方案》(应科院字[2019]33号文件),明确提出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禁烟控烟管理。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围绕做好禁烟控烟管理的准备与实施提出要求。

一、校内所有公共场所分两类实施控烟

(一)完全禁烟区。教学楼、实验室(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音乐厅、报告厅、食堂、医院、学生宿舍、体育馆、校车、公共卫生间等,均为完全禁烟区。完全禁烟区严格禁止吸烟,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在醒目处设置或张贴禁烟标志。完全禁烟区由学校统一按楼栋(有条件可以按楼层)设置露天或阳台类规范吸烟区。

(二)部分禁烟区。办公大楼(含益群楼)所有室内空间禁烟,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室内公共空间禁烟,教职工宿舍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商业街室内公共场所禁烟。部分禁烟区内,由学校按统一规定设置规范吸烟区(商业街在学校指导下自行设置)。

二、校园禁烟控烟管理实施的准备分工

(一)校园实施禁烟控烟的准备工作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备注

禁烟控烟全校宣传教育

宣传部

禁烟控烟学生宣传教育

校团委

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

资产处

规范设立吸烟区

总务处

禁烟控烟监督管理(一)

纪检监察室

禁烟控烟监督管理(二)

学工处(部)

禁烟控烟监督管理(三)

物业公司

禁烟控烟监督管理(四)

图书馆

禁烟控烟监督管理(五)

产业处

10

禁烟控烟监督管理(六)

教育体育学院

(二)校园实施禁烟控烟监督管理分工

序号

监督管理范围

(一)

学校办公大楼(含益群楼)

(二)

学生宿舍、学生会与学生社团办公场所

(三)

教学楼、实验楼、音乐厅、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教工宿舍

(四)

图书馆

(五)

食堂、商业街、医院

(六)

体育馆

三、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求相关部门于年底之前,按照分工做好校园禁烟控烟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按照《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禁烟控烟管理的实施方案》(应科院字[2019]33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元旦开始学校校园正式开始禁烟控烟。

(三)校属各单位、合作办学驻校单位和在校园参与保障服务的经营服务企业,都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学生认真传达学校应科院字[2019]33号文件,教育引导教职工、外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学生积极配合认真遵照执行。

(四)从2020年元旦开始学校校园正式开始禁烟控烟后,对于不遵守学校禁烟控烟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者,学校有权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然不肯改正者,学校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报送人事处(管理教职工)、学工处(管理学生)、保卫处(管理合作办学、外来人员与经营服务人员等),相关部门有权酌情作出经济或行政处罚。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19年12月2日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办公室20191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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