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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文化艺术规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3-0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随着省文化艺术规划项目工作逐渐深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需要不断明确和完善,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有关论证,并形成纪要如下,请遵照执行:

 1、赣艺规〔2016〕001号文中所述“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重点项目,至少应有1篇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论文”,该“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论文”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库)的期刊论文,和以书号出版的CSSCI集刊论文,以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和SCI、SSCI、EI、A & HCI收录的论文。

2、期刊增刊的论文和以书号出版的非CSSCI集刊论文不计入结题所要求的论文基数。

3、篇幅2个版面及以上方计1篇论文。

4、同一层次课题标注只能用作一次结题成果(国家级课题除外)。

5、自2017年9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7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刘长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