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 Administration
人事制度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1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外聘教师的管理,促进外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外聘专任教师、外聘兼职教师。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段为每一个学年度,组织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第一周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外聘教师考核由各教学院(部)、教务处和科研处共同负责,考核情况报人事处汇总确定考核等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并内部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方法及内容

1.考核依据:参照《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外聘专任教师聘用协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中有关内容。

2.考核内容:外聘教师考核主要分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两个板块。外聘专任教师考核的基本指标为教学工作量、毕业论文指导、课程设计工作、学科专业建设、青年导师制、科研工作(教学工作量必考核,其他按照任务书中五选二考核)及课堂纪律、教学指导、出勤情况、期末工作四个二级指标;外聘兼职教师基本考核指标为教学工作量、课堂纪律、教学指导、出勤情况、期末工作五个二级指标。外聘教师考核不限于指定的基本考核内容,完成指标体系里的其他任务照常给予考核加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3.考核方法:教师个人填写《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学年度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后递交所在教学院(部),所在教学院部考核后以部门为单位依次提交教务处(督导室)、科研处考核最终报人事处汇总。

4.出现教学事故、有违“师德师风”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立即解除聘约。

5.聘任期不满一学年按照工作时间比例折算。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外聘专任教师评价等次的量化分值按照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外聘兼职教师评价等次参照外聘专任教师执行。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聘期内考核不合格可解除聘约。

3.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因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附件: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学年度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表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0年12月11日

编辑:耿真真
审核:张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