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 Administration
人事制度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薪酬管理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0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的实施《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薪酬管理方案(试行)》(应科院人字〔2020〕22号),亦为薪酬管理方案的实施提供指引和补充,规范教职员工薪资待遇的确立、调整、结算等过程,使学校薪酬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工,学校以任何其他方式另行约定的除外。

二、薪酬结构

薪酬=岗位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中青年骨干退休年金。

三、薪酬结构分析、确定与发放

(一)岗位基本工资

1.结构类别

①行政岗处长、副处长各分6个层级,科长、副科长、科员各分3个层级;

②专职教师岗位分5个级别,其中硕士研究生享受讲师待遇,博士研究生享受副教授待遇;

③辅导员岗按学历分3个级别;

④实训教师岗根据职称、学历享受对应专职教师待遇,实训管理员按照科员核算待遇;

⑤工勤技能岗司机分大小车2个级别,水电工分4个级别,土木工、园林工不分级别。

2.职务(层级)确定

①行政岗首次任职原则上按相关职务享受最低层级待遇;

②行政岗层级调整根据岗位职责、业绩大小、年终综合考评来进行确认;

③行政岗当年考核优秀的原则上上调一层级工资;某项工作特别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原则上上调一层级工资;核心工作岗位比一般岗位原则上高出至少一层级工资。

④专职教师(实训教师)职务工资根据职称、学历确认、调整。

⑤特殊工科类专业专职教师层级工资在现有教学科研型层级工资基础上乘以1.1系数核发,特殊工科类专职教师认定需学院提交申请,经学校领导研究、认定后方可实行。

⑥辅导员职务工资根据学历确认、调整。

⑦工勤技能岗司机根据驾驶车型确认,水电工根据技能等级确认、调整,土木工、园林工按岗定薪。

⑧新进双肩挑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拿到高校教师资格证之后,享受专职教师博士、硕士研究生待遇。

3.发放

原则上按月足额发放,年终统一考核后,根据考核优

劣予以奖惩。

(二)津补贴

1.结构类别

①硕博学位津贴:博士学位津贴1200元/月、硕士学位津贴500元/月;

②通讯补贴:正处300元/月、副处200元/月、正副科150元/月、科员100元/月、大小车司机60元/月、水电工班长40元/月;

③校龄:30元/年,上不封顶;

④专职辅导员带班补贴:专职辅导员以100人为基数,不计带班补贴,超过部分,按10元/生.月补贴。兼职辅导员津贴参照学工处文件执行。

⑤全勤奖:600元/月。

2.补贴确定

①硕博学位津贴以教师提交纸质版硕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备案为准,且教师在岗履职情况下给予补贴,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

②通讯补贴以岗位职务类别进行确认、调整,凡有通讯补贴的人员正常上班和值班时间内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凡无故关机、不接听电话者(4小时不回话)扣发当月通讯补贴;

③校龄补贴对象不包括工勤人员,新入职教师校龄以入职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时间为准,入职第二年起算,之前已入职教职工按照原先有效入职时间起进行核算,均为每满一年增加30元;

④专兼职辅导员带班补贴根据教师职务类型及规定带班人数确认,本专科生补贴均为10元/生;

⑤全勤奖:全勤奖对象不包括薪酬另行约定人员和工勤人员。

行政、教辅岗实行全员考勤,考勤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3:40-14:30。

副教授以下职称专职教师岗实行全员考勤,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专职教师有课程当天需考勤,其余时间考勤由教学院部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每月底报人事处备案。考勤时间调整为上午7:30-9:20;下午13:40-15:20。

副教授以上职称专职教师可申请不参加全勤奖考勤,亦不享受该奖项。

3.发放

津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全勤奖遇寒暑假整个月没有一天工作日的情况下不发放,学校以任何其他方式另行约定薪酬的人员不享受此方案中的津补贴。

(三)绩效工资

1.结构类别

①专职教师岗(实训教师)绩效工资为奖励性绩效,按照8000元/年计算。

②行政岗绩效工资为奖励性绩效,按照10000元/年计算。

③辅导员岗绩效工资按照9600元/年计算,500元/月为基础性绩效,剩余3600元为奖励性绩效。

④工勤技能岗绩效为基础性绩效300元/月。

2.考核确定

①奖励性绩效考核系数均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7,不合格×0。

②专职教师岗绩效工资以完成学校规定教学、科研基本工作量为前提,按照教务处、科研处相关考核办法评选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参照相应系数执行绩效工资。如有未完成年度基本工作量的,按教务处、科研处有关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倒扣。

③行政岗绩效工资通过年初下达部门目标任务,年终考核确认,单位考核优秀12000元/人/年,合格10000元/人/年,基本合格7000元/人/年,不合格为0元。

④辅导员岗由学工处制定月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办法,500元/月按月考核发放,年度考核优秀4320元/人/年,合格3600元/人/年,基本合格2520元/人/年,不合格为0元。

⑤工勤技能岗绩效由本部门自行制定考核细则,报人事处备案,每月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考核。

3.发放

基础性绩效按月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年终考核,来年4月份发放,中途离职或被辞退的教职工不享受奖励性绩效。

(四)中青年骨干退休年金

1.结构类别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位)、讲师(职称)、科级干部20000元/年计算;

②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0000元/年计算;

③截至2020年9月1日在职的正处及以上岗位干部,从任正处岗位(任职时未满60岁)按照同样标准,给予核发以往年份每年补贴30%的退休年金。

④特殊人才退休年金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2.年金确定

退休年金根据教师岗位职务、职称、学历条件确定,截止2020年9月1日已满60岁教职工不享受此项待遇,在岗教职工满60岁后不享受此项待遇。

3.发放

退休年金计算在教职工个人名下,学校代管,以下方式

兑现:

①申请以人民银行当年存款利息计息(可计算复息)保值增值的,教师个人满60岁正常退休时或超龄工作离职时提交申请一次性支付。

②申请按照辰林股票(价值随市)的,每年享受公司分红,每隔5年可按时值(设定每年7月30日)兑现20%,该部分股票可自主处置(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③满60岁正式退休前,教职工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以学校相关部门通报为准)或自行离职的,取消享受退休年金。

四、相关说明

1.职务进行变化调整的,科级及以上干部按照发文日期(或有特别说明的)为准调整薪资待遇,其他人员按照人事处实际开函到岗实际调整薪资待遇,待遇标准按照细则规定执行;

2.寒暑假工资在教职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为前提下,正常发放基本工资;

3.教师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按照实际请假天数扣减基本工资,请假规定按照学校相关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4.本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与应科院人字【2020】22号《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薪酬管理方案(试行)》文件配套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0年9月1日

编辑:耿真真
审核:张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