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 Administration
人事制度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薪酬管理改革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全面实施“人才强校”引领工程,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薪酬管理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薪酬管理做如下改革。

一、工作量调整

1.专职教师现有基础教学工作量由12课时调整为8课时;

2.专职教师每周需完成2个课时的听课任务;

3.专职教师每周需完成2课时的学习培训及教研任务;

4.新进专职教师周课时任务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同时需完成4课时的听课任务和2个课时的培训学习任务;

5.专职教师具体工作量界定、考核由教务处出台办法。

二、专职教师工资结构形式

正高、副高(博士)、讲师(硕士)、助教、本科等岗位薪资的调整如下(学校以任何其他方式另行约定的除外):

职称(学历)级别

岗位工资

月质量考核

学位津贴

卫生津贴

正高

3万

900

博士1200元/月、硕士500元/月。

20

1.3万

900

20

1万

900

20

7980

900

20

副高(博士)

6080

900

20

讲师(硕士)

4580

900

20

助教

3080

900

20

本科

2580

900

20

三、特殊工科类教师工资结构形式

经批准的理工科或计算机类特殊专业的超课时部分按照其他专业同等课时费发放,特殊工科类工资改革如下:

职称(学历)级别

岗位工资

月质量考核

学位津贴

卫生津贴

正高

3万

1500

博士1200元/月、硕士500元/月。

20

1.3万

1500

20

1万

1500

20

7980

1500

20

副高(博士)

6080

1500

20

讲师(硕士)

4880

1500

20

助教

3080

1500

20

本科

2580

15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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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耿真真
审核:张作霖